第一百二十二章 事件澄清(2/2)
且可以断定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。从客观事实上来说,我们大量转发推送这条举报消息确实对他们的名誉构成了损害,如果对方坚持要走民事诉讼流程的话,我们胜诉的概率不到1成。”小马哥听完后,没有表态,反而先问了张-志-冬:“志-冬,你是否怪我昨天一意孤行?”
张-志-冬:“pony,一个团队内只能有一个‘领头羊’,我有提意见的权利,一旦你做出决定的事情,我都会坚决执行,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承担就是了,没啥好怪的!”
小马哥感激道:“好兄弟,我没看错你,这次的事情确实是我心急了一些,我的判断出现了小失误,不过这不影响大局。”
陈-丹:“pony,那我们怎么办?这样看这个案子我们必败无疑,明年我们就要启动ipo计划了,背上败诉官司的记录对我们的审计很不利啊!”
小马哥:“洪律师,你的建议呢?”
洪德霖:“boss,我建议和对方进行庭外和解,他们要求我们用同样的渠道公开澄清和道歉,并向孟淑娟女士赔偿6万的名誉损失费,向飞宇科技赔偿8万的品牌形象损失费,这些条件并不算过分。”
小马哥思考了一下,说道:“丹,你回复对方,我们愿意庭外和解并接受对方的条件,你和洪律师明天飞一趟帝都,跟对方签署和解协议。”
张-志-冬问道:“pony,真的要公开道歉吗?这样对公司的形象会造成一定的影响!”
小马哥解释道:“对方只是要求公开渠道道歉,又没规定时间,这是一个漏洞,等和解协议一签,我们选个凌晨4、5点发道歉声明,这个点基本没几个人会看到。至于事件澄清,这个本来就是应有之义,再推送一次对方的澄清报道就是了,对我们没什么影响。”
张-志-冬:“我明白了,pony!”
陈-丹忽然问道:“pony,那第二个软件侵权案呢?”
小马哥肯定地说道:“像这种目前法律一片空白的案子,就是再过个20年,对方也别想打赢。”
旁边的洪德霖点点头,认可了小马哥的说法。
今天下午还有一章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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